大家好,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,就是關于快遞公司轉讓合同的問題,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快遞公司轉讓合同的解答,讓我們一起看看吧。
快遞轉讓合同怎么寫?
你好,
本人(轉讓方姓名)與(接收方姓名)之間就快遞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:
1. 轉讓方同意將其名下的快遞業務進行轉讓,并將其全部權益和責任轉移給接收方。
2. 接收方同意接受轉讓,并承擔該快遞業務的全部權益和責任。
3. 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后的(具體時間)將轉讓事宜正式辦理,包括但不限于向相關部門和機構辦理業務轉移手續。
4.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,并具有法律效力。
轉讓方:
(轉讓方姓名)
(簽名)
接收方:
(接收方姓名)
(簽名)
日期:
(簽署日期)
注意:此為一般參考草案,具體情況請根據您的具體需求進行修改。
以下是一個快遞驛站轉讓協議模板,僅供參考:
快遞驛站轉讓協議
甲方(轉讓方):(個人/公司名稱)
乙方(受讓方):(個人/公司名稱)
鑒于甲方擁有某快遞公司的驛站經營權,愿意將該驛站的經營權轉讓給乙方,并由乙方承擔相關的責任和義務。
經雙方協商,達成如下協議:
一、轉讓內容
1.1 甲方將其擁有的某快遞公司驛站的經營權全部轉讓給乙方。
1.2 轉讓范圍包括但不限于:驛站經營權、設備、庫存、合同等相關權益。
1.3 轉讓費用為(金額)元。
二、交易時間和地點
2.1 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于(日期)簽訂。
2.2 交易地點為(地點)。
三、過戶手續
3.1 雙方協商,乙方應當按照某快遞公司的相關規定,辦理驛站經營權的變更手續。
3.2 甲乙雙方應當根據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,共同到有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。
四、責任和義務
4.1 甲方保證其將驛站的經營權轉讓給乙方是合法有效的,且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糾紛或其他隱瞞事實。
4.2 轉讓后,乙方應當按照某快遞公司的相關規定,合法經營該驛站,并承擔相應的稅費和法律責任。
4.3 在協議簽訂前,甲乙雙方已詳細核查了驛站設備和庫存情況,乙方在接手后應當保障該驛站的設備和貨物庫存的安全和完整性。
五、保密條款
5.1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保密本協議的內容及有關的商業機密。
5.2 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信息。
六、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
6.1 本協議的簽訂、生效、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。
6.2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,甲乙雙方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。如果協商無果,雙方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選擇適當的訴訟方式解決爭議。
甲方(簽名/蓋章): 乙方(簽名/蓋章):
日期: 日期:
快遞私自轉讓合同是否有效?
快遞轉讓是常見的事。因為加盟商都受不了總部的剝削,累死累活的卻賺不了錢,只好找個冤大頭轉出去,順便賺點升值。
總部是很清楚這種情形的,所以總部在跟加盟商簽訂加盟合同時,其中就規定了不許私下轉讓這一條。
這樣一來,如果私下轉讓的,總部就會按合同來處罰加盟商,一罰就是幾萬塊。
但是如果要通過總部轉讓,就得掏20%的轉讓費給總部,然后重新辦加盟手結。也就是說,轉讓要比新加盟多掏20%的轉讓費。
重新辦加盟手續的,以前的公司就算倒閉了,《快遞經營許可證》《營業執照》《快遞員資格證》等全用不上,必須重新辦理。
所以,如果公開收購別人的快遞公司,基本上是不可能的,除非你不計成本,迎著困難也要上。話說回來,由上所述,快遞公司轉讓的,大都是已加盟者為了給自己找替死鬼,然后坑騙收購者的。
里邊的黑心制度他是不會給繼任者講明的。
這樣的轉讓合同,從總部的加盟合同的規定不許私下轉讓來講,是無效的。
從前任隱瞞快遞公司黑幕的情況來講,屬于欺騙,也是無效的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快遞公司轉讓合同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,希望介紹關于快遞公司轉讓合同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。